释义 |
法律分析:打开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点击“开始网上立案”——按照该窗口提示的内容输入证件号、姓名、手机号和随机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案页面。可以直接登入律师页,已律师身份进入登入之后,可以点击网上立案,出现的界面和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 在网上进行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比如姓名、证件号码、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册。注册完成后才能进行立案信息的填写。 填写。 点击网上立案之后,按照人民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流程,进入立案页面后,选择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和案由。点击创建。 进入下一个页面之后,填写诉讼标的,原被告信息,代理人信息,还有就是选择你需要提交的诉讼材料,最后上传起诉书,点击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