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光伏发电行业合理投资,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问题 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第二条 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第三条 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第四条 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第五条 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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