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影响招收工作的有关资料,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上述材料而予以认可的; 2.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帮助5名以上考生作弊的; 3.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3人次以上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罪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情形有: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或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公务员、学生; 3、因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而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其亲属精神障碍或自杀;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招收工作重新开展;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和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法院对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既遂如何裁判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