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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给小孩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释义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证明的遗失声明(如有遗失情况的);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儿童的户口本;
    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4、医疗机构提供的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出生证明的补办方式:
    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包括父母的婚姻证明等等,也要准备着,可能有的地方会用得到。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当然,如果有当时医院的病例,可能开出医院证明会更容易。资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受理资料之后的五个工作日。
    出生证明办理须知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新生儿访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卡),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提供有关预防疾病、合理膳食、促进智力发育等科学知识,做好婴儿多发病、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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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5: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