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现在已经16岁了没有出生证明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不能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上户手续,因为上户口必须要出生证明。 如果孩子已经入了户口了,已经16岁了,会用到出生证明的时候应该是极少的。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 1、先要在医院把宝宝的出生证明办了,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2、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3、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一起办了。 孩子出生后取得出生证之后就可以上户口了。至于多久去办理那就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也没有严格的要求。 出生六个月内就去入户,可以在派出所直接办理。如果过了六个月就得等公安局审批的,至少要等一个月。 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1.国内出生: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国外或境外出生。 (1)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2)我国驻外使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3)新生儿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居民一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结婚证原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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