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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是独立的法人吗
释义
    法律分析: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产生的后果如果分支机构不能自行承担的,可由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一、分公司的具体概念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二、公司法中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么
    《公司法》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不能称为法人。具体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三、分公司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在我国分公司的分支机构该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有自己管理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是否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自认,其民事责任有公司承担。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加诉讼,但无力承担责任时,要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子公司尽管有控制,被控制的关系,但各是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互不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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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2: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