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赔重疾险,起搏器不达标准,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赔重疾险应维权,因其属于保险合同纠纷范畴。 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起搏器不符合标准为由拒绝理赔,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维权。保险公司在拒赔前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合同中的起搏器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消费者享有信息公开权,经营者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公开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成分、标准、价格、生产者、经营者、用途、生产日期、保修期限、售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障、评价等信息。 维权建议:被拒赔重疾险应当先了解合同约定,如发现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符合合同约定,可以通过投诉、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以保障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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