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被保险人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其保险责任。同时,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公司不得在合同中设置不合理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等保险责任。 2.《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法》第四章第六节第一条:保险合同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订立。 4.《合同法》第四章第六节第二十三条: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设置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起搏器疾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被保险人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若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设置不合理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则该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