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戴脚镣是什么犯人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五条 监狱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戒具:
    (一)罪犯有脱逃行为的;
    (二)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
    (三)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
    (四)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消失后,应当停止使用戒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