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住房公积金能否取出? |
释义 | 军队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可领取个人全部住房公积金,转业、复员、离休、退休人员可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牺牲、病故人员的继承人也可获得一次性支付。 法律分析 部队住房公积金退伍能取出来,根据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军队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领取个人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人员,其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拓展延伸 部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程序解析 部队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及程序解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规定,部队人员在满足一定的缴存年限要求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次,提取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修、还贷、租房、大病医疗等特定情况。具体的提取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审核、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等环节。申请人需注意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确保符合规定条件。最后,部队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单位等因素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以确保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结语 部队住房公积金在退伍后的提取条件及程序,包括购房、翻修、租房等特定情况。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审核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提醒申请人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确保符合规定条件。具体的提取流程可能因地区、单位等因素有所差异,请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以确保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军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军队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领取个人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军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人员,其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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