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挟持人质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福州劫持人质案具体情况 据福州公安通报,10月10日凌晨4时许,福州警方成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事件,当场击毙犯罪嫌疑人廖某伟,安全解救被劫持人质。 10月10日凌晨1时许,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鼓楼区某便利超市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工作机制,局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经查,10月10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廖某伟(男,29岁)在鼓楼区某便利超市持刀劫持一张姓女员工,并自称是吸毒人员,索要10万元人民币和小车一部。到达现场后,警方随即组织人员持续向犯罪嫌疑人展开劝说工作。在两个多小时的劝说过程中,嫌疑人一直用随身带的刀具抵在人质的颈动脉处,且情绪越来越暴躁,最后表示只给警方十分钟时间,否则就杀死人质。 为确保人质安全,现场指挥员下令择机采取果断措施。4时15分,民警找准时机,将该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安全解救人质。 随后,福州市公安局相关技术部门以及区检察院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工作。 二、福州挟持人质如何处罚 1、《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3、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敲诈勒索罪跟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以至于他们的性质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属于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绑架罪侵犯的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是以将要实施的侵害相威胁,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没有实施绑架行为;绑架罪则是通过绑架人质,以交换人质为条件,逼人质亲友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是暴力侵害,亦可以是非暴力侵害,且多是在以后某个时间付诸实施;绑架罪则是以加害、伤害人质相威胁,而且因发出勒索令时人质已在其绑架掌握之中,这种威胁内容随时付诸行动,有现实的加害性和紧迫性;敲诈勒索罪一般是直接从被害人手中取走数额较大的财务;绑架罪则是从被绑架的人质亲友或所在组织取走财务。 3、主观方面也不同。敲诈勒索罪是意图通过被加害人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绑架罪则是意图通过绑架人质,勒索公私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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