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财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诈骗的话,可能涉及的罪名,常见的有两种——单位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罪。单位合同诈骗罪在一般情形下,是指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经单位决策机关或决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此情况下,主要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集资诈骗的情形有所不同,在公司内部,需要看其职务性质,如果行为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的直接责任人员,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标准,将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只是一般员工,主要看其对该事件和自己的工作性质是否完全知情,所获利益是否达到刑法立案标准,如果知情并达到刑法数额标准,极大可能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行为属于从犯。 一、一房多卖涉嫌什么罪 一房多卖的罪名是涉嫌合同诈骗罪。房屋出卖人将房屋卖给一方后,又进行隐瞒或欺骗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导致多方都没办法获得房屋产权,侵害了被骗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一房多卖中如果有诈骗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犯罪能只起诉主要负责人吗 单位犯罪的,可以只起诉负责人。根据刑法理论和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成立单位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所谓单位,即行为人必须是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二,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人员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内部人员的身份具有多重性,只有当其代表单位时,其行为才是单位行为,由此构成的犯罪才是单位犯罪。即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第三,必须是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为了单位集体的利益或者其收益归单位所有。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人民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法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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