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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突然解雇,如何维权?
释义
    无故被辞退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辞退员工需履行程序,包括申请书、审批、工作交接、结算工资等;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和收入计算,最多赔偿十一个月,可向劳动部门举报单位不补偿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无缘无故被辞退怎么赔偿
    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经济赔偿。
    是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具体的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辞退员工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前提一定要合理、合法,而且也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存在无故的辞退,对于劳动者是可以主张自己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可以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来进行计算,但最多可以赔偿十一个月,如果单位不补偿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
    结语
    被无缘无故辞退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具体的流程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审批、工作交接、结算工资福利等多个环节。辞退员工必须合理、合法,并提供合法的理由,否则劳动者有权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和收入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一个月。如单位不补偿,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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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