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职职工和新就业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2、求职人员、其他人员申领社保卡,由本人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部门指定机构办理。本人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进行信息比对核准。社保卡制卡后,由本人或委托人从劳动部门指定机构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