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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破产是一定要还债吗?
释义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需要债权人或公司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一般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普通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
    但如果说公司的破产财产都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则一般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应依法予以注销,相应未清偿的债务也随之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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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5: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