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