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到派出所处理什么事项 |
释义 | 一、公安部对醉酒驾驶的处理方法 1、喝醉了驾驶车子的,公安人员约束其到清醒为止。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并且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2、喝醉了驾驶营运类型的车子的,公安人员约束其到清醒为止。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并且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即使重新考取,也不得驾驶营运类型的车子。 3、喝醉了就驾驶车子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时,对其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一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构成要件包含那些方面 1、客体要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客观要件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4、主观要件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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