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医疗救助金 |
释义 |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流程分为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事后申请,前者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数据信息,后者需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城镇“三无”对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大病患者等需经相关部门认定身份后申请救助。 法律分析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材料及流程是怎样的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1、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 2、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一站式”即时结算的,救助对象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医疗救助,须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做好核对申请对象身份,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金,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是给与资金结算。 2、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救助对象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递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救助的对象身份认真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医疗救助经费情况和救助对象人数以及救助对象贫困程度、个人承担医药费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城镇“三无”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应联合当地福利供养机构共同认定救助对象,待身份确认后实施救助。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申请医疗救助,需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级民政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后按程序实施救助。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申请大病医疗救助,要经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低收入家庭认定程序对申请对象身份进行认定。 结语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的材料和流程有一定的规定。对于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的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等材料。而对于事后医疗救助的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等材料,并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方面,对于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的申请,救助对象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县级民政部门会核对申请对象身份,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金,县级民政部门进行资金结算。对于事后医疗救助的申请,则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包括申请、审核和审批等环节。 对于城镇的三无对象、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以及大病患者等特殊情况的申请,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身份认定和程序实施救助。 以上是对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材料及流程的简要介绍。如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告知。 法律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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