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交通事故赔偿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城镇:x元×5×系数,农村:x元×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28152 14、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x元×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 16、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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