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子被施工损坏怎么赔偿 房屋在施工造成损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是承担修复责任,并且对房屋所有人进行相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施工方安全措施被破坏,出现损害还需要赔偿吗 施工方在施工时,未在施工现场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损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比如道路施工方未及时清理路面挖开产生的混凝土砾石等建设垃圾,属于施工方的过错,给行人通行带来安全隐患,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已经做好的安全措施被破坏是否可以免责? 施工方安全保护措施属于其安全保障义务,未做好的话或者被破坏也是属于管理人的管理瑕疵,致人损害需要担责。也就是说,如果说安全措施被破坏导致他人受伤的话,施工方仍需要承担赔偿义务。 如果施工方想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要自己举证证明: 1、如果不能证明或者证据不足,则推定施工方致人损害行为成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维护、管理等义务,没有过错,或者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行为或者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免除其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