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笔录按指纹不算有案底。没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的都不会留下案底。让行为人做笔录只是公安机关为侦破案件而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的一个程序,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