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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中途增加专项扣除项吗?
释义
    法律分析:
    申报只有这个已经有了确定性,不能再减少和增加。
    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所在单位进行个税扣除申报,由单位每个月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之后在第二年由纳税人自己前往税务部门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再由税务部门进行退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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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