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版者的权利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等。有下列义务: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3.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5.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34条,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