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属确认是以出让合同为准,还是土地证为准? |
释义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市、县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就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协议,两者在性质和效力上存在差别。 法律分析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土地使用证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准许使用时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乡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换记事; 5、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到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出让合同两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时限和方式;综上,土地使用证是对外具有排他效力的法律凭证,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是协议两方签订的协议,只对协议两方产生约束,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解决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和必备要求。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出让合同与土地证,哪个起决定性作用? 在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中,出让合同与土地证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出让合同是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法律约束,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使用条件。土地证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时,两者之间的决定性作用不同。出让合同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约定了权利的取得方式和范围。而土地证则是权利的证明,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当出让合同与土地证存在冲突时,应以出让合同为准,因为它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根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两者的内容与情境,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具有排他效力;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仅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在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中,出让合同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使用条件,而土地证则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在冲突时,出让合同应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两者的内容与情境,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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