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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不一致该怎么解决
释义
    当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屋使用权尚未到期时,情形如下:
    1、如果收回土地使用权,那么应当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
    2、如果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内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一、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产权到期,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国家收回。这里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另外一个则是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2、重新签订合同,把出让金缴上。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三、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房屋处置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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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