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要交维修基金么 |
释义 | 二手房一般不需要交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购房者如果购买的二手房,原房主已经缴纳齐了维修基金的话,那在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只要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转移手续就可以了,具体的处理形式,还是要购房者跟卖家协商好之后办理。一般会有4种处理方法:1、卖方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买方;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共同承担这笔费用,买方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4、卖方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要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形式》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形式。本形式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形式》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形式全文》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形式。本形式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形式全文》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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