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比例(%)每年限额(万元) 在职职工 2000 50 50 2 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 1300 70 30 2 70周岁以上 1300 80 20 2 ⑵、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至3万元 3万元至4万元 4万元至7万元 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报销比例个人负担 三级医院 85% 15% 90% 10% 95% 5% 二级医院 87% 13% 92% 8% 97% 3% 一级医院 90% 10% 95% 5% 97% 3% 注: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 精神病患者 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报销金额封顶16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互助10万。 6.就医: 请到医疗手册选定的医院、专科医院、社保规定的16家A类医院就医。就医时应出示医疗蓝本, 并须保存医院为你出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药物治疗明细单,以便报销时使用。 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 机关事业单位 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