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一、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 赡养 的祖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孙子对祖母没有赡养义务。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 抚养 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