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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赡养父母退税申报
释义
    

法律主观:
    


    纳税人 赡养 父母,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没有同胞兄弟姐妹的,每月按照2000元的标准定额在 工资 金额上扣除。 纳税人有同胞兄弟姐妹的,需要与同胞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每个月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具体的分摊额度可以由纳税人和同胞兄弟姐妹协商。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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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