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撤销后还可以申请吗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申请书撤回不久是可以再次申请的,但是不能立即申请,要等一段时间才可以再次申请,根据我们现在的婚姻法,如果申请离婚是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的,如果在这一个月内双方都不考虑离婚,那么是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书的。自从我们新的离婚冷静期出现后,现在的离婚率也明显的降低了,很多夫妻离婚也是在冲动的情况下才做出的决定,离婚冷静期也给了他们双方一个足够考虑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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