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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人在上海看病医保如何报销
释义
    外地人在上海看病,可以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或者医保卡、住院门诊病历、缴费单据等去定点的医院或药店等报销。对于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可以直接进行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现阶段,全国各省各市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彼此独立,互不联网,致使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只能先与异地医疗机构现金结算,造成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与参保地之间疲于奔波。
    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过程:
    按照以下步骤来就可以:
    (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
    (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
    (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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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