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村民一户最多能拥有几个宅基地 |
释义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块整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的两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农村不是本村的人买房有效吗 农村户口在外地农村买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农村房屋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一同转让。而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不能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同时作为农村户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或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能获得批准。 二、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农户方可受理,做好批前踏勘、选址到场,审核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2、由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在宅基地交易的时候,买卖双方如果不是唯一住房的,应该参照税务部门的税率收取相关的税费; 3、已建房户旧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的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农村一户多宅拆除补偿标准如下: 1、现金补偿,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的补偿价和集体住房的补贴价; 2、产权互调,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于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其房屋面积,给予其房屋的补贴; 3、自愿退出宅基地,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四、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住房吗 城镇居民一般不可以购买农村住房。因为城镇居民不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允许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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