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办理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 (1)登记申请。著作权人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登记申请,缴纳登记费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二、进行审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并且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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