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租赁合同的订立原则是: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损益相当原则、自愿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 一、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如何理解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 二、一旦合同成立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成立后需要遵循的原则: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照合同履行义务的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及需要的条件是那些 订立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条件: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7、合同的订立应经过一定的程序或方式; 8、订立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9、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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