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警察被停职严重吗 |
释义 | 停止执行职务意味着制止、查处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第二条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是为制止、查处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预防事故,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在必要时采取的行政措施。 第三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 (一)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 (五)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 (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 第四条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十五天至三个月。 被异地警察带走严重吗 被异地警察带走不一定是非常严重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因为如果涉嫌到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可能会对此进行侦查,所以会存在着拘留或者是逮捕的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犯罪的行为。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被警察用手铐带走严重吗 被警察用手铐带走严重。一般情况下,非常严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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