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如果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一定。一、婚后买房房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二、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房产分割的规定如下:1.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均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婚前买房写一方的名字婚后还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况: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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