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注销了身份证还在有效期还能用吗 |
释义 | 户口注销了身份证在有效期还能用。 法律规定,如果居民没有因死亡注销户口,那么其身份证在没过期之前一直有效,可以使用。如果居民已经死亡,那么即使身份证没有过期,在户口注销后,其身份证也不能使用。一般在户口注销办理之后当天就没办法用了,身份证会在15个工作日内消磁。 户口被注销了如何恢复: 1、户口管理部门是公安派出所,户口的注销需履行一定的程序的,你可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有可能你的户口还在的。如确实注销,可要求派出所恢复户口。如其不肯恢复,可向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 2、在当地派出所户籍询问,也可以找管你们辖区的民警。由于注销户口,再恢复一些手续比较多,正常恢复期在半年以下,经过级级录入批复,再不行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档办公室询问。 综上所述,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人去世后户口注销,身份证也就不能用了,在户口注销时身份证信息同时也被注销了,在用该身份证时会显示无效的提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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