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工雇主和建工意外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雇主责任险主简单来说是指以雇主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即雇主)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死亡或患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职业病的职工。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它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雇主的利益。
    建工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人身意外的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险保险相同。建工意外险全称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是一种不记名的团体意外险,它以工程造价、保障责任、保额来计算保费的,也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中载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