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蒙古包有产权。蒙古包包括传统蒙古包(毡和木)以及其他蒙古包(如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铝合金管等),其是蒙古族牧民居住的住房,房屋所有人依法具有产权。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