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982年宪法是在哪次会议上制定的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这次会议提倡实事求是,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开始了改革进程,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生巨大变化。 一、宪法的作用如下: 1、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前提和依据; 2、推动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3、有利于对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进行保护; 4、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促进非公有制的经济发展; 二、宪法对一个国家有以下重要意义: 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2、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3、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改革国家政治体制; 4、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促进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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