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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1、有孩子随父方生活的情况有:
    (1)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跟随父亲生活,且父亲具有抚养能力的;
    (2)子女未满两周岁,但双方约定由父亲抚养的,或女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情形的;
    (3)其他情况。
    一、离婚和抚养权哪个先判
    离婚和子女抚养权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同时请求判决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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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