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可以把孩子带走吗? |
释义 |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不可以把孩子带走。 如果其在未经抚养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带走小孩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人返还孩子,法院判决后,如果其仍不归还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即强制其返还孩子。如果其带走孩子,对孩子造成伤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其行使探视权。 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方法如下: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综上所述,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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