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及债务转让的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根据合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借贷合同中有规定债权、债务不可转让,转让一方无权进行债权债务转让。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处理,即经过借贷双方协商一致,转让一方可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借款还清借款人违反前款规定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未经借款人同意,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 合同中规定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人进行的转让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债权、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债权人之间的转让约定,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不得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的,债权人仍应当履行其在借款合同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