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条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