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用户之前就职的公司仍然为个人在缴纳社保,导致现在就职的公司无法缴纳社保。 2、个人现在就职公司的人事部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操作不当工作失职,造成不能缴纳社保。 3、有些公司利用社保当做幌子进行诈骗行为,骗取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