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房产证办理析产,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30日内就可以办理完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有房屋析产流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一、办理房屋析产要提供什么证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7)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8)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二、房屋析产的原则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