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的见面礼不需要退,因为是赠与行为。但如果是彩礼,则需返还,因为彩礼是附条件赠与,未结婚即分手,条件未成就,需返还。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需要退的,因为这属于一方父母自愿作出的赠与行为,是不需要返还的。但如果是具有彩礼性质的赠与,则分手后需要返还。因为彩礼可以看成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没有结婚,就是所附条件没有成就。因此,受赠人需要返还受赠财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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