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类人员进乡镇班子指哪五类? |
释义 | 法律分析: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 以广西南宁市为例: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区)、有关开发区直属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行政村、农村社区和街道所辖村在任的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第一书记:指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曾任的。 (五)驻村工作队员: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曾任的以及此前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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