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变更公示期限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公司股权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一、企业年审时间 目前我国已经推出了企业年度公示制度取代企业年审制度,企业应该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对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公示。 二、公司认缴出资最长时间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资本由全体股东出资认购,对于认缴出资期限法律未作统一规定。依照股东大会约定,按照公司规章制度限定其最长认缴期限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该期限内未按期缴纳的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变更后怎么公示具体步骤是什么 国务院日前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配套规定,对于股东变更公示,需要先去工商局网上填联络员申报表,打印出来,贴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章,上交至工商局。 由工商局确认后,企业信息公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企业登录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在20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的指引,完成用户注册、信息填报和提交公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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