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官故意不认可证据解决方法如下: 1、经过法庭质证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官确认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如果法官不认可证据,而证据足以被证实,可依法进行追究; 3、如果法官故意,只能按程序,向检察部门举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诉讼事实认定的方法主要有什么 1、依据证据直接认定案件事实; 2、依据现有证据推导出相关案件事实; 3、法官运用自由心证认定案件事实; 4、依据常理、公知认定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